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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志今天来地牢,是亲自安抚即将释放的秉芳案牵连者,此案迟迟不结,因着二月初十晚上在秉芳旁边的短巷里,发现了一具被勒死的女童尸体。

    尸体的一块皮肤上有草汁绘的两个图案,一个图案是三滴水珠,另个图案是一弯月亮。

    根据以往案例,这显然是

    “拆字”形式的密信,遗憾的是过去两个月了仍译不出内容,直到赵芷送来两枚竹简,这才对上。

    一枚竹简上的

    “三个字”皆缺

    “三水”,另枚竹简最后的一个残字缺

    “月”。把此案的无辜者全放走后,元志再挨个土牢巡查一遍。主簿匆匆过来,嘴里边说着:“可找着刺史了。”他递上几纸筹划文书,是五月初到五月末为期一月的大狩猎计划,包含仪仗规格、射猎路线、扎营地、圈养野兽地、山林野兽地、奖励机制等等。

    之前写过草稿,这是最后一次修改。元志接过来,寻思主簿越来越不懂事,咋把奖励机制搁最后呢?

    他把此页提前,先看一等赏,看到结尾,拧着眉问:“熊呢?”迁都时,养在平城皇宫西苑的大量禽、兽都留下了,为了这次的狩猎活动,元志特意挑出几十头猛兽放归山林,培养它们的野性,好供勇士们争夺猎杀。

    其中一头黑熊尤其骇人,寻常弓箭估计只能给它挠痒痒。然而拟草稿时写在一等赏最前头的猛兽种类,熊不见了!

    二等里也没有。主簿再笔误也不可能往三等、普通赏里放,所以元志没往下翻阅,直接问:“熊呢?”

    “没了。”让民户猎走了,野山头,谁猎的就是谁的。元志恼火:废话,我不就是看纸上没写才问你的吗。

    “我是问你,那头熊、那头熊!我的熊呢?我为大狩猎专门圈养的熊呢?为什么没写在一等奖赏里?”

    “熊没了咋写?”

    “用手写!用毛笔、蘸墨写!”你是不是傻?!官、吏二人眼神互诽。因为耽误这点工夫,元志和主簿一起离开牢狱时,看见秉芳掌柜聂照又睡醒了。

    聂照是最先被抓的,年前就逮进来了,年初三的时候没熬住酷刑,吓疯了。

    据狱吏说,该犯除了睡觉就是自言自语,有时能叨叨出不少案情。

    “崔浩,满门抄斩……崔浩……”谁?元刺史和主簿悄然停下,聆听。

    “原来崔浩……嘿嘿……真的假的?”

    “放我出去!放我出去放我出去!啊,这是哪?”聂照突然扑到铁栅栏上,瘦成骷髅样的脑袋卡在两根栏间使劲挤,样子更如恶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