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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头正高,拂云开始做饭。

    昨晚她煮饭时刻意多煮了一些,只需蒸热,再炒两个菜就能开饭。

    把饭蒸好,洗了锅,重新加了几瓢水。

    水一开,洗好的水芹菜丢进锅烫两秒钟,就捞出装入筲箕晾干。

    拂云就着烫菜的水,加了些许盐,倒入昨晚剩的米汤,搅和开。

    再把所剩不多的腌柳芽掏进大碗里,洗净坛子,把沥干水的水芹菜装进去,又加入米汤水。

    最后,在坛子里倒扣一个盘子,压上重物,酸菜就做好了。

    放置五到七天就能吃。

    昨日买的五花肉还剩一半,拂云将其全切成小丁,炖了一锅红烧肉。

    肉香味一散出,在屋里玩耍的两个孩子就闻着味出来,盯着厨房直咽口水。

    好在凌家住得比较偏,左右没有邻居,不然,只怕邻居都要跑出来闻味。

    毕竟,钱不好挣,每家都是大家庭,人多,开销大,一个月难得吃上一顿肉的人比比皆是。

    但凌家不同,因着是猎户家,经常会飘肉香味。

    今日的肉香味,在两个小家伙看来,除了香还带着淡淡的甜,闻到味道就让人馋得不行。

    凌雪小跑进厨房,嚷道:“娘,你在做肉肉吗?”

    “嗯,炖软软糯糯的红烧肉,还有一会儿,你们若是饿了,自己去拿糕点先垫垫。”拂云道。

    凌雪摇着头,拍着肚子,“留着肚肚吃肉肉。”

    小丫头的天真烂漫,让拂云哭笑不得,她开玩笑道:“照你这吃法,这个家,早晚被你吃穷。”

    “才不会,爹爹打猎,有钱,不穷。”凌雪拖着脸颊,蹲在灶膛前。

    拂云铲锅的手顿了顿,眸光变得晦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