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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谓入乡随俗,安一一是赞同的,你到了一个地方非要和当地习俗斗争,那就是缺心眼找不自在!俗话说得好,强龙不压地头蛇,外来者多加关注本地风俗并且融入其中才是上道。可是,这未免融入得太彻底点了吧?如果不是那张不中不洋的脸,如果不是那仍然微微带着口音的中文,她简直要把他当成本地二流子了!

    当初一下飞机直奔居委会而来时,虽然态度“嚣张”、表情生硬、语言无味,但身上仍然是西装革履、皮鞋锃亮,领口也是白白净净的,上下整齐。现在呢?除开干净这个唯一剩下的相同点,其他全变了!上身是件褪色的老头衫,下身一件沙滩大花裤衩——还是艳红色好像床单的花样——脚上一双塑料人字拖,露出一毛腿!这哪里还是绅士,根本就是一流氓!

    她张大的嘴巴还没收回来,混血儿已经从先前的惊吓中完全恢复了过来,气咻咻地围着她转了一圈,道:“你能不能站起来啊?有没有问题啊?快答呀,没事我就闪人啦!”

    她下意识地总觉得有什么地方不对劲,但脑中嗡嗡作响,却怎么也想不出个所以然来。她好不容易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走了几步,确认身体没问题,手脚齐全了,这才刚想开口,却察觉背后似乎少了点什么,一转手一摸不禁吓了一跳——头发呢!?

    安一一有一头过腰长发,留了许多年,十分珍爱,宁愿买便宜的洗发水一次用十分之一也不愿意剪掉这头长发。这头长发伴随了她人生的所有艰难时光,藏着她的无数回忆,虽然洗起来也无限麻烦但她从未想过剪掉,虽然下面黄得像草但她宁愿倒一层油后再梳起来!

    只可惜,现在她的后背已经什么也没有了,只剩下一片空白,那头青丝此时已经不连着她的后脑勺,而是如同一乱草般缠在混血儿那辆蓝色破桑塔娜的门把手上!她的瞪圆了眼睛,嘴巴颤抖地张大,手指不停地抖啊抖,却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是如同风中落叶般指向门把手的方向。

    混血儿本就心里七上八下的,生怕她突然口吐鲜血往地上一倒拉着他的裤脚说“杀人啦”,那他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虽然这事他确实有责任,但也不能把责任全推到他头上吧——外表虽然变了,但骨子里的一板一眼是不可能丢掉的。此时见她像小白菜般一脸苦情地指着一个方向,他便顺着看了过去,也不禁“咦”了一声:“这是什么啊?谁把稻草缠我的门把手上,有没有道德啊!?”

    这话无异于雪上加霜,安一一此刻已经是内功失调、心肺不协,就差那一口喷出来的血了,她的嘴角一边抽筋一边慢慢往混血儿走过去,双拳紧握,咬牙切齿地恨不得把他给吞了!

    这样强烈的磁场混血儿当然感受到了,他的眼珠子转了转,一手竖起在前一手往后退,大声道:“你干什么?我警告你不要接触我,我和你没有任何身体接触,你现在也没有伤啊!你干什么?你干什么!?”

    我□□双眼、戳你喉咙、再剃你头发……当然,以上只是想想,虽然内心再怎么激动,此刻到底还是生还的幸运大于失去头发的伤心——本来,是该如此,安一一也不是那种轻重不分的人,可是这混血儿一开始和她就不对盘,当初什么也不知道就算了,可是现在怎么变成这么个德行?

    她正犹豫着要做出什么态度来时,混血儿似乎看出什么端倪来,突然胸膛一挺,严肃地道:“我警告你,碰瓷这种事是罪犯!”从这句话也可以看出,他的中文还有不到家的地方。

    她眼角一抽,上次是受贿这次是碰瓷?你还敢再白痴一点吗?智商为负吧你!她没好气地道:“我有正当工作干嘛去碰瓷!?”

    “嗯?”这话引得混血儿又上下打量了她一番,皱起的两条眉毛倒有几分“剑”样,“我怎么觉得你很眼熟啊?”

    她一怔:“你不认识我了?”

    那边混血儿已经陷入沉思中:“我肯定在哪里见过你,但就记不起来了……”

    婶可忍,叔不可忍!

    安一一大声道:“我是居委会主任!”

    她果然提到点子上了,混血儿打了个响指,一脸惊喜的表情道:“原来是你,真认不出来了!安主任,好久不见,你怎么看起来像……好几天没睡觉一样?”

    这话说得,到底算是有水平还是没技术呢?安一一平时是到了办公室才化妆换衣服,在化身“职业美少女战士”前她就是一个普通的、不起眼的人,为了保证行动方便,平底鞋和休闲装是绝对少不了的,为了省钱,在花样上就自然选择性要少很多了,几方面的原因造就她在办公时间外简直是“焕然一旧”。

    混血儿和她只见过两次,还隔了近一年,认不出来倒也是正常,可是这话说得,安一一憋得满脸通红,都不知道该说什么好。

    “唉,你没事了吧?没事我就走了啊。”见她半天不吭声,混血儿显然是认为事情了结了,“你多保重唉。”

    见他的手就要碰到自己心爱的“死发”,安一一只觉得全身的气都要在肚子里发酵了:“站住!”混血儿一怔,回过头来一脸雾水,“你就这么走了?你知道那是什么吗?”

    “这个?”混血儿俐落地把那团稻草头发从把手上揪下来,弃如撇履地扔在地上,嘴里还嘟囔着“谁这么缺德”,简直要把她气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