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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菲碧醒来,头痛欲裂。

    她身上还穿着那件宝蓝色的晚礼服。

    时间不早了,窗外的太阳照得她真想躺下继续睡觉。

    但今天周二,她还要上班。

    这时候汤姆直接走进卧室,没有敲门。他怀里抱着干净的长裙。

    “早安,姑妈。”

    “你应该先敲门的。”菲碧坐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

    她全身发软,好像生了一场大病。这是酩酊大醉的后遗症。

    男孩则站在原地注视着她,“这是我的房间。”

    菲碧环视四周,只见房间收拾得整洁如新,木桌上摆放着厚而重的书籍和草稿本,才想明白。这儿哪能是她的房间?她直到现在还晕晕乎乎的。

    于是她立刻下床,接过男孩顺手递过来的衣服,边朝外走边拉下后背的拉链。

    她肩胛骨处的皮肤被勒出两道浅色红痕。

    “我煮了咖啡。”男孩在身后说。

    但她来不及慢慢品尝,如果不动作快点恐怕就要迟到了。

    “我晚上回来喝。”匆匆回答完,她砰的一声关上房间的门。

    汤姆出神地向门口看了一阵,随即拿上外套也离开房间。

    他今天要去一趟翻倒巷——上次他见到过一个可以监视别人的水晶球。

    昨晚菲碧说自己杀了一只独角兽。据他所知,独角兽是数量稀少的生物,它们的鲜血充满魔力、是最好的疗愈之物,因此受人觊觎。但伤害它们的人会付出惨痛代价,往往要背负可怕的诅咒,如果是杀死它们……没人知道后果会怎样,但一定令人畏惧。

    她伤痕累累的手臂就是最好证明。

    这样一切都说得通了。菲碧为某个原因要杀死独角兽,所以才经常在深夜外出,而她成功了,也就不得不被诅咒吞噬,魔咒和药物对她的伤口根本不起作用。

    那么,只剩下最后一个问题——她为什么要杀死独角兽?

    连他这个原本对魔法世界一无所知的人都能从百科全书上了解到独角兽的概况,菲碧作为在霍格沃茨学习了整整七年的毕业生,不可能不知道杀死独角兽有多么危险。

    那她为什么还要一意孤行?

    汤姆怎么也想不通,所以他决定借助水晶球的帮助。

    他无法容忍菲碧对她隐瞒这么多事情,他们明明是彼此在世上唯一的血亲,为什么不能坦诚相待?她熟知他的一切,而他却对她的过往几乎一无所知,这不公平。

    更何况——他是如此担心她,只怕她是受人胁迫才做出这种事,否则她昨晚不至于流下痛苦的眼泪。哭泣是软弱的代名词,汤姆深知自己的姑妈是什么性格,不到极端绝望的境地,那样刚强的一个女人又怎么会轻易哭泣?

    她的心里一定迷惘无助得像是孩童。

    所以他必须知道真相。

    等待菲碧亲自解答是毫无希望的,只有通过水晶球,或许才能知道她独自去了什么地方、见了什么人,说不定借此可以推知一二。

    汤姆来到生日那天去过一次的黑魔法商店,老板依然戴着巨大的巫师帽,帽檐遮住他的半张脸,只露出花白浓密的胡须。他好像知道汤姆前来所为何事,一见他抬脚进门,便说:

    “回去吧,你来得时间不对!你来早了!”

    柜台上,那颗巨大的水晶球晶莹剔透,闪着亮光。

    老人用袖管擦拭着它,嘴里还在念叨着什么、听不清楚。

    这句话冒得突然,毫无逻辑可言。

    这人到底是疯疯癫癫、装神弄鬼,还是真的能窥探真相?

    汤姆愈发不解,表面仍是一副彬彬有礼的模样,问:“您是什么意思?”

    “你来早了!”

    “我想借您的水晶球一用。”

    汤姆只得忽略对方重复的话,开门见山道。

    老人好像无法正常沟通似的,他只是固执地强调:“你来早了!”

    “周日再来!”他在句尾补充。

    如果老板现在拒绝他这单生意,他也只能等到周日再来。汤姆劝自己耐下心来,等待总是漫长而煎熬的,但这是他目前解决问题的唯一途径,只得照做。

    回破釜酒吧前,他又透过博金博客商店门外的橱窗看了一眼金色挂坠盒,确保它还在原来的位置上,才离开翻倒巷。

    汤姆用橄榄给菲碧煮了解酒汤。

    她在丽痕书店工作后,下班很晚,这时老汤姆也忙得无暇顾及他,他就花空余时间学会了做饭好填饱肚子。当然,手艺算不上多么高超,但做些简单的食物还是绰绰有余的,而且味道不错。

    想到菲碧早上走得匆忙、多半是没吃早餐,他又做了个三明治,一同带着去书店。

    菲碧整个人无精打采,如同被霜打掉的花。

    她本来不想喝解酒汤,因为这玩意儿闻起来发苦。但听到汤姆解释说是他亲自煮的,还是捏着鼻子一口气灌下肚,苦得她喉头发颤。

    汤姆拿出三明治,见她连连摆手:“我犯恶心,不想吃。”

    “好吧。”男孩只得作罢,“您今天还是休息一下吧。”

    “我昨天请过假了,今天再请会很麻烦。”

    书店员工是轮休制,每周一天的假期时间不定,如果有人请假最好提前和他人沟通、方便重排工作表。菲碧参加舞会那天是周一,店里最忙的时候,她本该上班,但为了带汤姆去还是硬着头皮请了假,所以今天说什么都不能再请。

    中午一下班,菲碧就坐在椅子上,脑袋向后仰。

    她连回酒吧睡觉的力气都没有了。

    阳光带来的暖意催人困倦,但她的姿势可不怎么舒服。

    没办法、书店又不是旅店,哪来的柔软的床和枕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