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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算着时间,该去做下一件事了。

    沈暮歌连忙往东厢房跑去,跑得呼哧带喘,边跑边喊:“荣姑姑,你不要死啊,母亲还需要你,我们家好日子还在后面!”

    东厢房里,沈暮歌的乳母,与母亲感情颇深的荣姑姑正站在桌子上,一根白绫从房梁悬下来,她刚系好扣子,准备了结自己的性命。

    早点上路,自己先在黄泉探探路,等到梁氏和大小姐过来了,也不至于太过惊惶。

    “荣姑姑,你快下来,我们沈家不会倒的,我和母亲还需要你。”沈暮歌扶着门栏,上气不接下气地说。

    跑几步就累成这样,沈暮歌暗自抱怨,不行啊,这具身体回到了最初的状态,太过柔弱,怎么架得住西北苦寒,还是要多锻炼。她甚至后悔,以前的日子太悠闲,整天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跟女眷们学什么弹琴写字,这种时候用得上吗?

    这边,荣姑姑怔怔地看着她,说:“大小姐,你怎么来了?”

    “母亲那边需要你,让我来找你。”沈暮歌随口扯了个谎,她知道,荣姑姑此刻最需要的,就是被人惦记,被人需要,忙起来了,走上绝路的心思也就没有了。

    “诶,老奴这就去。”果然,荣姑姑闻声从桌子上下来,稍微整理了妆容,朝南厢房走去。

    “刚才的事情,烦请大小姐,不要往外声张。”走了几步,荣姑姑回头说道。

    “放心放心,我什么都没看到。”沈暮歌答应着。

    日头已经有些西斜,沈暮歌想起来,自己院子里的行李还没有收拾。早点上路,还能在天黑前赶到第一个驿站休息。

    凉州一去就是半个月,此去凉州,还不知道要多久才能回来。这次所有用得着的东西,都要带在自己身上。

    历经太多次失败,哪些东西要带,哪些人能用,她已经熟练地背下来了。

    “大小姐回来了!”

    沈暮歌刚踏进自己的院子,就有下人们围了上来。从他们的脸上,她知道,他们想要个说法。

    沈暮歌自认为平时待他们不薄,但也算不上过命的交情,危急关头,人心难测,自保也没有错。

    “想必各位也听说了,沈府今天有难,但还没彻底倒下,有沈家人齐心协力,定能重新来过!时间有限,以下我点到名字的人,你们可以选择跟我走,或者即刻离开沈府,其他人先拿着卖身契自行离去。”

    “红豆!”

    红豆刚被买进府里三年,不是跟着她最久的丫鬟,一直在屋外伺候着,不出名不争功,一直没什么存在感。前几次,红豆说要报沈府救命之恩,一定要跟着沈府走,哪怕最后活活饿死在路上,或者被折磨致死,都毫无怨言。上一次,跟着沈暮歌逃亡,被匈奴兵抓到,又在托雷面前忠心护主的,还是这个小丫鬟。

    一想到前几次红豆的结局,沈暮歌眼眶有些湿润,又不能在此时露怯。红豆拼死保护过她,这一次,她也想保红豆安稳无虞。

    “小姐,我愿意!”红豆没想到小姐还记着她。

    “青梅!川贝!连翘!”

    不出意外,这些人都愿意跟她走。

    沈暮歌心里盘算着,红豆和青梅是两个丫鬟,川贝和连翘是两个护卫,也有力气使,队伍在精不在多,有这些人差不多够了。

    “小姐,我也想跟你走!”

    声音从人群最末尾传出来,是院子里刚来没多久的马夫,沉香。

    众人回头,也看到了这个毫不起眼的黝黑身影,哄笑了起来。

    沉香是自己前段时间从市集上买回来的,沈暮歌很少骑马,也不需要马夫,只是看这个孩子可怜,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市集上被人欺负,想卖身自己葬了妹妹,一时大发善心,把他买了回来。

    前几次沉香哪去了?好像是下人哄抢财物,纵火抢劫之际,一片混乱,他为了保护沈家人,与那些贼人打斗而死。

    也算是忠心的,带着吧。

    “小姐,你不要我了吗?”

    这个哭哭啼啼的声音是冬枣,众人也纷纷议论着,按理说,冬枣是跟着小姐最久的丫鬟,哪怕只带走一个人,也应该先选她。

    沈暮歌心里明白,冬枣是跟自己最久的丫鬟,但也是前几次伤自己最深的人。一开始,她对冬枣的背叛还不能理解,直到某一次的重生里,她发现青枣对自己的二叔沈思柏情种深种,以至于后来一步错步步错。这样的隐患,还是尽早消灭在萌芽里吧。